Ⅶ离子交换
4.4.20离子交换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离子交换法可用于处理含重金属离子、大分子有机物的污水,也可用作反渗透的预处理工艺或后处理工艺。
2采用离子交换法处理污水时,宜选择酸、碱消耗量低的工艺,树脂的工作交换容量宜低于理论值,同时应选择机械强度高、抗污染能力强的离子交换剂。
3离子交换系统的反洗水宜回收利用。
4离子交换器的进水宜符合表4.4.20的规定。
Ⅷ超(微)滤
4.4.21超(微)滤装置的进水水质指标宜符合表4.4.21的规定:
4.4.22超(微)滤膜组件的设计通量宜通过中试确定,中试时间宜大于2000h。
4.4.23当不具备做中试的条件时,超(微)滤膜组件的设计可按下列数据取值:
1当进水浊度大于30NTU时,宜选用外压式超(微)滤膜组件,滤膜组件宜选用聚偏氟乙烯材质的产品,设计通量不宜大于50L/(㎡˙h)
2当进水浊度小于30NTU时,宜选用内压式超(微)滤膜组件,滤膜组件宜选用改性聚砜或聚醚砜材质的产品设计通量可根据进水浊度不同,按下列规定选取:
1)当进水浊度大于20NTU小于或等于30NTU时,设计通量宜小于50L/(㎡˙h);
2)当进水浊度大于10NTU小于或等于20NTU时,设计通量宜小于60L/(㎡˙h);
3)当进水浊度小于或等于10NTU时,设计通量宜小于70L/(㎡˙h)。
4.4.24超(微)滤膜装置不宜少于2套,每套间距不宜小于1.2m,其他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8m,并应布置在室内。
4.4.25超(微)滤膜装置的操作压力宜小于0.5MPa,跨膜压差宜小于0.1MPa。
4.4.26超(微)滤膜装置的进、出口应设浊度仪、差压表及取样接口,出口宜设SDI仪的接口。
4.4.27超(微)滤膜装置的进水应设50μm~100μm的预过滤器。
4.4.28超(微)滤膜装置的反洗应采用自动反冲洗系统,外压式超(微)滤膜装置应设空气擦洗设施,内压式超(微)滤膜装置应设加药反洗系统。反冲洗的自耗水率应低于总进水量的10%,反冲洗水宜回收利用。
4.4.29超(微)滤膜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年,应设在线监测微滤膜完整性的自动测试装置。
Ⅸ反渗透
4.4.30反渗透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反渗透系统应根据再生水水源的特性,回用对象对水质的要求,合理选择配置,预处理工艺应满足反渗透进水要求。
2反渗透系统应保证连续稳定的供水量,系统能力宜富余20%~30%。
3反渗透膜元件的型号和数量应根据进水水质、水温、产水量、回收率等通过优化计算确定。膜元件的设计通量不宜大于该水源适用通量的中间值。膜元件的数量应能保证在最低设计水温运行时,产水量可达到设计值。
4废水回用处理宜选用操作压力低、抗污染的反渗透膜,在设计使用条件下,反渗透本体初始运行压力宜小于1.5MPa。
5当采用二级反渗透系统时,第二级反渗透的浓水应循环到一级反渗透进水重复使用,不合格产水应回收。
6每套反渗透装置宜配置独立的保安过滤器、高压泵,保安过滤器的精度宜为5μm,不宜采用带反洗功能的保安过滤器。保安过滤器、高压泵宜选用不锈钢材质。
7反渗透装置应有流量、压力、温度等控制措施,反渗透的高压泵进口应设进水低压保护开关,出口宜设电动慢开阀门和出水高压保护开关。当几台反渗透装置的产水并联进入一条产水总管时,每台装置的产水管应设止回阀。
8反渗透装置进水、产水和浓水均应计量,各段进出口均应设压力表,进水应设监测电导率、pH值、温度、余氯或氧化还原电位的仪表。产水应设电导监测仪表。
9反渗透装置应设置加药清洗设施,清洗设施应有加热保温措施,反渗透各段应分别设置清洗管(接口)。
10反渗透装置宜布置在室内,当环境温度低于4℃时,应采取防冻措施,装置两侧应留有不小于膜元件长度1.2倍距离的空间。
11反渗透浓水排放管的布置应能保证系统停用时最高一层膜组件不会被排空。
12反渗透设备的进水宜符合表4.4.30的规定。
4.5生物处理
Ⅰ一般规定
4.5.1生物处理适用于可以被微生物降解的电子工业废水,按微生物的生存环境分为厌氧生物处理和好氧生物处理。
4.5.2电子工业有机废水宜按浓淡分流的原则分别收集,针对污染物特性分别完成预处理,再合并处理达标排放。
4.5.3厌氧生物处理宜用于高浓度、难生物降解有机废水。
4.5.4好氧生物处理宜用于进水BOD5∶COD大于等于0.3的易生物降解废水。
4.5.5电子工业废水生物处理工艺设计参数应参考相关技术规范、或通过试验、参考同类工程实例确定。
Ⅱ厌氧生物处理
4.5.6厌氧生物处理的一般规定
1厌氧生物处理宜通过试验或按相似水质运行经验确定处理工艺和预处理措施。
2厌氧生物处理宜采用中温厌氧消化,厌氧反应器内温度宜为30℃~37℃。
3厌氧生物处理产生的气体,应考虑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4.5.7水解酸化反应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解酸化反应器宜用于难降解有机物的预处理,反应器有效容积宜根据水力停留时间计算。水力停留时间宜通过试验或相似水质运行经验确定。无试验资料时,水力停留时间宜取6h~12h。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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