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实施方案》开始征求意见(附详文)

时间:2018-03-14 10:31

来源:中国水网

评论(

四是集中整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展工业集聚区水环境管理档案信息调度,对环保基础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工业集聚区列出清单并提出限期整改计划,4月底前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对已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工业集聚区加大监管力度。大力实施镇村工业区升级改造,珠三角各市和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榕江等重点流域内建制镇建立村级工业企业分类名录,按照“一村一策”制定村级工业园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实行污染集中控制、统一处理。(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五是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各市要全面排查涉水“散乱污”企业,制订专项行动计划,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十小企业”回潮。组织实施城市建成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对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宝安、龙岗、坪山、龙华区,汕头市潮南、潮阳区,佛山三水、南海区,惠州市惠阳、仲恺区和博罗县,东莞长安镇和石马河流域7个镇,潮州市枫江流域,揭阳普宁市和榕江流域中上游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摸查,全面开展清理整治。(省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四)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一是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实行养殖总量和区域禁养双控制。在珠三角水网地区,调整减少生猪饲养量,在粤东西北的山区,推进适度规模化养殖。鉴江、小东江、榕江等养殖污染突出的流域和东江上游区域,要进一步扩大禁养区范围,逐年减少生猪存栏量,到2020年,流域各市生猪存栏量在2016年的基础上均削减50%以上。沙河流域应在2018年底实行全面禁养。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严防复养现象发生,确保禁养区内零养殖。提升限养区、适养区养殖场污染防治精细化、标准化水平,推广浙江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经验,实施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各县(市区)建立规模养殖场统一台账,推进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当地环保部门监管平台。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需制定公布并组织实施本市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重点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推广干清粪方式,推进畜禽清洁养殖,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做好畜禽养殖直联直报工作,及时填报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新建或改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明确水产养殖空间区域,严格控制水库、湖泊小网箱养殖规模。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省农业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二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测土配方施肥,加快高效新型肥料应用和有机肥替代,实现化肥使用零增长。规范农民用药行为,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高毒农药,推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实现农药使用零增长。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劣V类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农田氮磷指标监测,针对性加大化肥农药减量力度。(省农业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三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珠三角地区城乡结合部将污水统一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远郊村庄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粤东西北地区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处理,整县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珠三角核心区基本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珠三角外围3市及粤东西北地区各乡镇全覆盖,全省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推行“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力量,对农村“四边”(村边、路边、水边和田边)进行“三清理”(清理存量垃圾、卫生死角、乱堆乱放)。2018年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全省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8年全省新增完成85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等参与)

(五)加强近岸海域和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出台《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以美丽海湾建设为抓手,坚持陆海统筹,重点整治现状水质劣于四类或水质下降的珠江口、深圳湾、大亚湾、北部湾、广澳湾、汕头港、广海湾、镇海湾、水东湾、湛江港、雷州湾等河口、海湾,2018年组织编制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年度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整治措施以及工程清单。继续开展入海排污口摸底排查,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继续加大“两类排污口”的清查力度,发现一个清理一个。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沿海各市应对水质现状劣于V类以及水质不达标的入海河流,于2018年6月底前编制《入海河流水体达标方案》。开展大亚湾海域海洋环境容量研究,实施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试点。严格控制围填海,保护近岸海域自然岸线。严格防范环境风险,提高海洋污染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预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强入海垃圾污染管控。(省环境保护厅、海洋渔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等参与)

二是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各地级以上市要组织实施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和海事、港航、渔政渔港监督、环境保护、城建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做到含油污水、垃圾上岸处理。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的揭阳、清远市,要加快制定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加快淘汰落后老旧船型,推进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治船舶污染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广东海事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海洋渔业局、质监局等参与)

1234567...8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