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建筑工地“绿色施工”,重点加强对渣土车、市政道路维修、拆迁工地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实现“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口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身且密闭无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执行更高的道路保洁作业规范标准。增加资金投入,更新机械化清扫设备,改进道路保洁监管方式,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市区建成区降尘强度每年下降3%以上。
(4)搞好流动源污染控制
加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完善公交线网布局,到2017年,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8%以上,2020年达到30%。“十三五”期间新增新能源环保公交车辆不少于500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推进地铁3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1号线南延线建设。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严格黄标车通行管理,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至全市建成区。提升燃油品质,2016年起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国IV标准普通柴油。开展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到2017年,集装箱码头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RTG)全部实现“油改电”或改用电动起重机,杂货码头前场装卸设备“油改电(气)”比例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淘汰一批非标船型和老旧船。
(5)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与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全市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与省及周边城市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协调应对工作措施,提升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水平。健全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机制,并根据形势需要对重点污染源及时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
3.全面启动治土
以摸清家底、立好规矩、严格监管为基本要求,以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为工作目标,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编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并实施《无锡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土壤监测能力建设。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根据省统一部署,及时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2)强化工业用地土壤环境监管
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规范场地土壤修复程序。重点加强已退役工业用地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3)有序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开展关停搬迁企业原址场地排查,形成无锡关停搬迁企业场地环境管理数据库,并建立跟踪管理档案;推进工业企业退出场地土壤修复试点,积极推动焦化厂、造漆厂、丰硕化工等退出场地的土壤修复工作,为更大范围开展土壤修复积累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宽土壤修复融资渠道,鼓励PPP等模式参与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4.抓好噪声污染防治
(1)优化环境声功能区划
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声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以及无锡市城乡建设规划,在2011年调整的无锡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基础上,科学制定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声环境功能区空间布局,保证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加快环境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二期工程,实现对环境噪声敏感区域的有效监管。
(2)搞好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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